1.目的:确保不符合産品要求的産品得到識别及控制,以防止其非預期的使 用或交付,确保達成和增強顧客滿意。2.适用範圍:公司産品的制造過程,包括:進料、委、對外加工、生産制造、出貨、産品的防護等過程均适用。
3.定義:
3.1 不合格産品:與産品标準不符合的産品、零部件、原材料,包括模冶具。
3.2 可疑産品:制程中及貯存、 運輸狀态中不能辨識出其質量狀态的産品、 零 件或原材料。或測試設備失效時已作出檢測結果的産品。
3.3 不合格品處置:由授權人員對不合格品進行評審, 以決定其處理方法的過 程。
3.4 返工:為使不合格品符合要求而對其所采取的措施。
3.5 返修:為使不合格品符合滿足預期用途而對其所采取的措施。
3.6 偏離許可:産品實現前,偏離原規定要求的許可。
3.7 報廢:為避免不合格産品原有的預期用途而對其所采取的措施。如:銷毀、收回。